判决书范文公告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LE THANH THAO:本院受理原告颜成武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浙0302民初1241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应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4)京01民初1297号 曼兹集团(Manz AG):本院受理原告神华(北京)光伏科技研发有限公司与被告曼兹集团(Manz AG)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三条、第二百八十五条之规定,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本院定于2025年12月2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区第25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公告 孙东东、张惠婷:本院受理的申请人张灵钰与被申请人孙东东、张惠婷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一案,因无法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三条第(一)项至第(十)项规定的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内。本案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5时1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公告 郑雪峰:本院受理原告潘萍与被告郑雪峰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津0111民初3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4)湘0181民初3539号 TRAN THANH TUYEN:本院受理宁武锋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CREMEEN Patrick:本院受理原告鲍红聪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浙0302民初123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应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公告 欧阳海燕、吕信平(LU XAVIER):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诉被告欧阳海燕、被告吕信平(LU XAVIER)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作出(2024)鄂0106民初1613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欧阳海燕、被告吕信平(LU XAVIER)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本金人民币52884.08 元;二、被告欧阳海燕、被告吕信平(LU XAVIER)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截至2025年2月1日的利息人民币1784.77元,罚息人民币630.14元,利息复利人民币49.48元及自2025年2月2日起至本息实际清偿之日止的罚息、复利(罚息以本金人民币52884.08元为基数,复利以利息人民币1784.77元为基数,按《个人房产抵押贷款合同》约定利率上浮30%计付且利息、罚息、复利之和以年利率24%为限);三、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就被告欧阳海燕、被告吕信平(LU XAVIER)在本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确定的债务,对被告欧阳海燕抵押的位于武汉市武昌区东龙世纪花园金湖居3栋2单元1层102室房屋[武房他证市字第2009013298号]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四、驳回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340元,公告费人民币3450元及第二次公告费(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由被告欧阳海燕、被告吕信平(LU XAVIER)负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述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公告 刘婷:本院受理原告钟伟红诉被告刘婷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鄂0106民初7413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原告向本院请求:1.判令被告刘婷向原告钟伟红返还投入款共计人民币80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暂计至2024年8月15日利息为130657.36元;2.判令被告刘婷承担全部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公告 钟文帮的第一及第二顺位继承人、钟丽雯:原告钟文帮(公民身份号码:038)与被告钟丽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查明钟文帮全部第一、第二顺位继承人的身份及去向,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桂0103民初14573号的相关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9月9日15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公告 谭卫清:原告唐晓意诉被告谭卫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桂0204民初144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借款本金356190元及利息147406元;2.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25年9月15日9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川1302执保295号 何锦荣(JINGRONG HE):关于申请人南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支行与被申请人冯成鱼、吴红梅、冯丽萍、何锦荣(JINGRONG HE)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南充市顺庆区万年东路3号)领取上述文书,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公告 朴东铉(男,1964年11月15日出生,国籍:大韩民国):本院受理原告丛佩荣与被告朴东铉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吉2401民初18号案件民事判决书(判项内容:准予原告丛佩荣与被告朴东铉离婚)。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公告 胡军:本院受理原告曾锡与被告胡军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资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公告期满后30日为答辩期和举证期。答辩、举证期满后于2025年9月12日上午8时50分在本院第19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吴江锡(OH KANG SOEK):本院受理原告李嘉焱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借款1300万元及支付利息;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2025年9月5日9时在本院北区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吉林省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白天:原告白志强与被告白天、吴鸿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5)吉0192民初6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吴鸿丽、白天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白志强借款本金203000.00元及利息(第一段利息以本金1000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10月15日起至2021年5月1日止的利息为36000.00元,此后利息以本金1000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5月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13.8%计算;第二段利息以本金500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19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15.49%计算);二、驳回原告白志强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162.00元、公告费(以实际发生为准)由被告吴鸿丽、白天负担],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佘仪堇:本院受理原告佘光盛诉你与佘仪菁继承纠纷一案,被告佘仪菁对(2024)京0102民初16918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上诉请求如下:1.依法撤销(2024)京0102民初16918号民事判决书;2.依法重新核定赔偿金额,并确认佘仪菁与佘仪堇仅在合理范围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3.请求法院依法处理佘明鹏生前所留位于北京市宣武区南纬路2号院5号楼1004号的房产或其售房所得款项,用于支付相关赔偿义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芃:本院受理的原告张磊与被告张芃,第三人张丽莲、张桂欣赠与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京 0108 民初 2231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确认张桂林与张磊于 2021年4月15日签订的《房产赠与声明》合法有效;二、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甲9号1号楼5至9单元6门301房屋归张磊所有,张芃、张丽莲、张桂欣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协助张磊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案件受理费38800元,由张磊负担,已交纳。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Eric JIANING JIAO(焦嘉宁):本院受理原告符军与被告焦群英、李向国、Eric JIANING JIAO(焦嘉宁)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原告起诉要求:1.依法继承焦育晖名下存款、理财、证券资产、保险、住房公积金、丧葬费和抚恤金,具体金额以法院查明为准;2.本案诉讼费由原、被告共同承担。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0日和30日,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海淀区人民法院东升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公告 LATSAMEE:本院受理的(2024)鄂9006民初1621号原告舒潇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鄂 9006 民初162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东至县人民法院公告 NGUYEN MY A:本院受理(2025)皖1721民初 1980号原告徐他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4)冀 01 民初 60 号 GRUPO MINERO Y MADERERO AMAZONIA SUD AMERICANA LTDA: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诉GRUPO MINERO Y MADERERO AMAZONIA SUD AMERICANA LTDA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本院定于2025年12月10日9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404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刘莉:本院受理原告刘可欣诉你遗赠扶养协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京0102民初17290号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继承人刘云旺名下北京市宣武区(现西城区)永乐里10号4楼8门7号房屋归刘可欣所有,本判决生效后60日内刘可欣支付刘莉房屋折价款952800元;刘莉自收到上述房屋折价款3日内协助刘可欣办理上述房屋不动产变更登记手续。二、驳回刘可欣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8644.8元,由刘可欣负担13983.6元(已交纳),刘莉负担4661.2元(本判决生效后60日内,由刘莉直接支付给刘可欣);评估费11000元由刘可欣负担8250元(已交纳),刘莉负担2750元(本判决生效后60日内,由刘莉直接支付给刘可欣)。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田中秀美:本院对原告商金华诉你债权人代位析产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京0108民初1148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确认林建华继承林永钧名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街道阜成路南12号楼1层45门地下室103号房屋的十四分之一产权份额;二、驳回商金华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085元(商金华已预交),由林建华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交纳。公告费3500元,商金华已预交,由林建华负担1160元,由田中秀美负担234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商金华。限你自判决书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刘丽梅:本院对申请人赵成楠与被申请人刘丽梅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事判决、裁定一案已立案审理。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吉01协外认14号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25年9月19日上午9时在长春国际商事法庭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公告 JANGHONGDAL(中文名为:张洪达):本院受理原告张明洋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判令:准予原告张明洋与被告JANGHONGDAL离婚。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原告张明洋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0402 民初727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LE THANH THAO:本院受理原告颜成武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浙0302民初1241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应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4)京01民初1297号 曼兹集团(Manz AG):本院受理原告神华(北京)光伏科技研发有限公司与被告曼兹集团(Manz AG)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三条、第二百八十五条之规定,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本院定于2025年12月2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区第25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公告 孙东东、张惠婷:本院受理的申请人张灵钰与被申请人孙东东、张惠婷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一案,因无法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三条第(一)项至第(十)项规定的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内。本案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5时1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公告 郑雪峰:本院受理原告潘萍与被告郑雪峰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津0111民初3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4)湘0181民初3539号 TRAN THANH TUYEN:本院受理宁武锋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CREMEEN Patrick:本院受理原告鲍红聪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浙0302民初123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应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公告 欧阳海燕、吕信平(LU XAVIER):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诉被告欧阳海燕、被告吕信平(LU XAVIER)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作出(2024)鄂0106民初1613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欧阳海燕、被告吕信平(LU XAVIER)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本金人民币52884.08 元;二、被告欧阳海燕、被告吕信平(LU XAVIER)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截至2025年2月1日的利息人民币1784.77元,罚息人民币630.14元,利息复利人民币49.48元及自2025年2月2日起至本息实际清偿之日止的罚息、复利(罚息以本金人民币52884.08元为基数,复利以利息人民币1784.77元为基数,按《个人房产抵押贷款合同》约定利率上浮30%计付且利息、罚息、复利之和以年利率24%为限);三、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就被告欧阳海燕、被告吕信平(LU XAVIER)在本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确定的债务,对被告欧阳海燕抵押的位于武汉市武昌区东龙世纪花园金湖居3栋2单元1层102室房屋[武房他证市字第2009013298号]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四、驳回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340元,公告费人民币3450元及第二次公告费(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由被告欧阳海燕、被告吕信平(LU XAVIER)负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述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公告 刘婷:本院受理原告钟伟红诉被告刘婷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鄂0106民初7413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原告向本院请求:1.判令被告刘婷向原告钟伟红返还投入款共计人民币80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暂计至2024年8月15日利息为130657.36元;2.判令被告刘婷承担全部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公告 钟文帮的第一及第二顺位继承人、钟丽雯:原告钟文帮(公民身份号码:038)与被告钟丽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查明钟文帮全部第一、第二顺位继承人的身份及去向,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桂0103民初14573号的相关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9月9日15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公告 谭卫清:原告唐晓意诉被告谭卫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桂0204民初144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借款本金356190元及利息147406元;2.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25年9月15日9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川1302执保295号 何锦荣(JINGRONG HE):关于申请人南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支行与被申请人冯成鱼、吴红梅、冯丽萍、何锦荣(JINGRONG HE)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南充市顺庆区万年东路3号)领取上述文书,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公告 朴东铉(男,1964年11月15日出生,国籍:大韩民国):本院受理原告丛佩荣与被告朴东铉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吉2401民初18号案件民事判决书(判项内容:准予原告丛佩荣与被告朴东铉离婚)。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公告 胡军:本院受理原告曾锡与被告胡军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资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公告期满后30日为答辩期和举证期。答辩、举证期满后于2025年9月12日上午8时50分在本院第19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吴江锡(OH KANG SOEK):本院受理原告李嘉焱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借款1300万元及支付利息;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2025年9月5日9时在本院北区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吉林省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白天:原告白志强与被告白天、吴鸿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5)吉0192民初6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吴鸿丽、白天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白志强借款本金203000.00元及利息(第一段利息以本金1000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10月15日起至2021年5月1日止的利息为36000.00元,此后利息以本金1000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5月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13.8%计算;第二段利息以本金500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19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15.49%计算);二、驳回原告白志强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162.00元、公告费(以实际发生为准)由被告吴鸿丽、白天负担],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佘仪堇:本院受理原告佘光盛诉你与佘仪菁继承纠纷一案,被告佘仪菁对(2024)京0102民初16918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上诉请求如下:1.依法撤销(2024)京0102民初16918号民事判决书;2.依法重新核定赔偿金额,并确认佘仪菁与佘仪堇仅在合理范围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3.请求法院依法处理佘明鹏生前所留位于北京市宣武区南纬路2号院5号楼1004号的房产或其售房所得款项,用于支付相关赔偿义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芃:本院受理的原告张磊与被告张芃,第三人张丽莲、张桂欣赠与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京 0108 民初 2231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确认张桂林与张磊于 2021年4月15日签订的《房产赠与声明》合法有效;二、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甲9号1号楼5至9单元6门301房屋归张磊所有,张芃、张丽莲、张桂欣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协助张磊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案件受理费38800元,由张磊负担,已交纳。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Eric JIANING JIAO(焦嘉宁):本院受理原告符军与被告焦群英、李向国、Eric JIANING JIAO(焦嘉宁)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原告起诉要求:1.依法继承焦育晖名下存款、理财、证券资产、保险、住房公积金、丧葬费和抚恤金,具体金额以法院查明为准;2.本案诉讼费由原、被告共同承担。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0日和30日,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海淀区人民法院东升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公告 LATSAMEE:本院受理的(2024)鄂9006民初1621号原告舒潇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鄂 9006 民初162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东至县人民法院公告 NGUYEN MY A:本院受理(2025)皖1721民初 1980号原告徐他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4)冀 01 民初 60 号 GRUPO MINERO Y MADERERO AMAZONIA SUD AMERICANA LTDA: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诉GRUPO MINERO Y MADERERO AMAZONIA SUD AMERICANA LTDA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本院定于2025年12月10日9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404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刘莉:本院受理原告刘可欣诉你遗赠扶养协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京0102民初17290号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继承人刘云旺名下北京市宣武区(现西城区)永乐里10号4楼8门7号房屋归刘可欣所有,本判决生效后60日内刘可欣支付刘莉房屋折价款952800元;刘莉自收到上述房屋折价款3日内协助刘可欣办理上述房屋不动产变更登记手续。二、驳回刘可欣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8644.8元,由刘可欣负担13983.6元(已交纳),刘莉负担4661.2元(本判决生效后60日内,由刘莉直接支付给刘可欣);评估费11000元由刘可欣负担8250元(已交纳),刘莉负担2750元(本判决生效后60日内,由刘莉直接支付给刘可欣)。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田中秀美:本院对原告商金华诉你债权人代位析产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京0108民初1148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确认林建华继承林永钧名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街道阜成路南12号楼1层45门地下室103号房屋的十四分之一产权份额;二、驳回商金华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085元(商金华已预交),由林建华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交纳。公告费3500元,商金华已预交,由林建华负担1160元,由田中秀美负担234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商金华。限你自判决书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刘丽梅:本院对申请人赵成楠与被申请人刘丽梅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事判决、裁定一案已立案审理。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吉01协外认14号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25年9月19日上午9时在长春国际商事法庭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公告 JANGHONGDAL(中文名为:张洪达):本院受理原告张明洋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判令:准予原告张明洋与被告JANGHONGDAL离婚。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原告张明洋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0402 民初727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